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青海省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就业援助活动。根据方案,青海省内城镇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纯农(牧)户家庭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可获得就业援助。
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从7月份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首先对符合困难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逐一认定。同时,将在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并根据困难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集中开展困难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
对有创业愿望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经营场地以及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代理等全方位就业服务;对连续重点推荐三次以上就业岗位仍不能实现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将根据当地实际,申报开发基层服务、社会管理等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
另外,根据这一援助方案,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可获得相应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困难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岗位就业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而且企业吸纳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也可按照合同期限给予企业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教育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