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记者从青海省消防总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水平,提升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重点就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机制保障、课时教育、主题活动、阵地建设等工作进行部署。
青海省消防总队要求各支队,加强与各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各地中小学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主体责任,制定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实现“一级抓一级、每校有落实”的管理目标;要积极协助解决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所需场所、资料等方面的困难,督促各中小学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培训。结合各所学校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消防常识教育课时安排,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年级划分科目和内容;要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充分发挥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本地各级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做好创建“回头看”活动。
当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加强分工协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其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检查、考评内容;引导组织开展各中小学校开展“三个一”活动(每学期要组织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每学年开展一次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活动;每学年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家庭消防作业),广泛开展知识竞赛、作文大赛、疏散演练等消防主题活动;督促各中小学校落实“开学第一课学消防”活动,通过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布置家庭作业等,增强广大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针对中小学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地要求各中小学校的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手机报等,每月要至少刊播一次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同时,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醒目位置设置应急疏散示意图、消防标志、宣传橱窗(标牌),营造浓厚的“学消防、知消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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