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陕西省2008年自考医学类专业报考条件
2008-09-03 09:15:00

  为规范高等医学教育,教育部和卫生部于2002年联合下发了《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对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药学类的报考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经过几年的实践,根据全国各地高等医学教育办学中出现的问题,全国考办于近日又下发了《关于重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报考条件的通知》(教考试办函[2008]19号)。强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是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必须遵循高等医学教育规律,遵守行业人才准入的有关规定。

  护理学(专科)报考条件: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有2年(含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职称、目前在护理岗位上工作者可以报考。

  护理学(独立本科段):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国教育在线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