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民办学校学生也能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
2008年新学年全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学杂费了,那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否享受这一政策呢?省教育厅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与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样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
据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手续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教育厅相关人士提醒家长,为了确保免除学杂费后学校运转水平不降低,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一些必要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还一时不能全部取消。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的其他问题,将通过试点改革,逐步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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