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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详解各年龄段学生资助政策
2013-08-20 17:39:00

  据教育部网站8月19日消息,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教育公平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学生资助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1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纲要》颁布三年以来,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健全了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了投入力度,学生资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纲要颁布前,国家仅出台了义务教育、中职和高校三个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当时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还存在空白区;纲要颁布后,国家密集出台了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和研究生三个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

  《纲要》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部署是:“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新出台三个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全覆盖

  《纲要》颁布以前,国家仅出台了义务教育、中职和高校三个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当时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还存在空白区。《纲要》颁布后,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密集出台了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和研究生三个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

  ——新出台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2011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出台《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按照“地方先行、中央奖补”的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新出台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2010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的意见》,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新出台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一是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2012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二是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2013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建立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中央高校资金支持。中央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定奖励面、等级和标准,但奖励标准不能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各地参照中央政策精神制定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三是设立了研究生助学金制度。2013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原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地方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原则上博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上述三个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完整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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