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陕西省教育厅日前要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好学校H7N9禽流感防控。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一旦发现师生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咳嗽、头痛、呕吐、腹泻等),应督促其及时就医,并依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校医院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流感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落实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同时,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强化检查监督,保证学校食品安全。坚持经常性的卫生扫除,强化卫生检查,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供应单位,应按照规定严格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未经检疫的家禽、家畜不得自行宰杀加工,加工食品时应确保煮熟煮透。
各级各类学校应把流感等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健康教育课及其他多种宣传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科学防控知识,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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